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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号、2号)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6-09-07 14:11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思政教师公告(1号)》《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办公楼二楼241室。

二、范围与要求

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思政教师公告(1号)》本次资格复审岗位为思政专业教师4岗位初审通过考生。

2.《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号)》本次资格复审岗位为初审通过考生。

3.自2026年9月7日资格复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6年9月7日下午16:00),不再对报满岗位的新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补交材料的考生,补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下午16:00,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2号公告岗位报名情况:

未报满岗位: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教师。

5.对于若本轮复审人员出现放弃等空缺情形,后续报考人员可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按招聘程序完成缺额补充。

三、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有效期为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学位查询”获取)。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有效期为6个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外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与国内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考生,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成绩单(中文)、毕业论文研究方向、非报考单位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明,及其出具的国外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的证明材料(证明人需本人签字、注明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由我校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同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4.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有效期为6个月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5.博士毕业专业为二级学科,但学校颁发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出具的证明,并提交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

6.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硕博连读证明,直博考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直博证明。

7.个人简历。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个人诚信承诺书(签名处为手写签名)。

其他要求

1.所有原件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返还,请务必仔细查核。

2.提供复印件的装订顺序为: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及学位证,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硕博或直博连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另外,国外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与国内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博士毕业专业为二级学科,但学校颁发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的,相关佐证材料附在材料最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职称证附在材料最后。

3.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替,如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理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4.考生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6.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0431-80578232。


附件:个人诚信承诺书。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7日


附件【附件: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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