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个人嘉奖
推荐人选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91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结合包保帮扶的白城市洮北区东胜乡新合村和春光村脱贫实际情况,在征求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意见后,推荐舒英利同志为吉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个人嘉奖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自2019年8月18日至2019年8月20日。如有疑义,可联系学校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联系电话:13174455517,13009000268。
人事处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