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工作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2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竞聘人选评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对符合二级岗位直评评审条件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其他规定条件限制,从三级岗位或四级岗位直报申评二级岗位。
(二)正常申报类。符合本通知“申评条件”规定的省内事业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逐级申报竞聘。
三、申报数额
1.对“高层次人才认定类”申报推荐数额不限定。
2.对“正常申报类”推荐二级岗位数额分别不超过5个,推荐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数额不限定。
四、申评条件及推荐方式
(一)二级岗位分直接评审和正常评审两种方式。
1.申报直接评审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得显著业绩,具有重大特殊贡献,得到国家或省明确政策激励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2)省内B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经认定近三年职务科研成果在省内转化累计取得利税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3000万元以上创新团队中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
2.正常评审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须现聘在三级岗位,受聘三级岗位满5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三级岗位满3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正常评审岗位申报受聘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在推动学科或专业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特色和规模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团队重要组成人员;在学术方面具有独创性研究成果,为推动本学科或专业形成特色发挥重要作用;在科研方面具有突破性研究成果,能够自主或带队研发、推广、应用、转化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支撑本学科或专业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2)在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方面业绩贡献突出,质量和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贡献率。能够自主或作为重要参与人承担和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实现重大应用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独立承担和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项目、代表性成果,具有特殊贡献,引领行业发展前沿,业内和社会公认。
(3)在教改、技改等领域业绩贡献突出,创新手段和实际成效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推广性。改革采取的方式方法符合科学发展规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专业特色;改革成果须得到省级以上专业领域认可,并被广泛推广和应用。
(4)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结构和层次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须按规定正常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业绩优良,应在人才引进、导师带徒、梯队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自主培养储备一定结构数量的省级以上人才或高精尖缺人才或行业领域优秀青年领军人才。
(二)三级岗位只设正常评审岗位。
1.三级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5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3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受聘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
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申报业绩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岗位聘任时间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算,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评审工作组织及相关工作程序
(一)组织分类评审
1.二级岗位评审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
2.三级岗位评审流程:
(1)申报人员填报材料,进行网上填报,经审核业绩成果材料符合我校业绩条件标准,进行校内公示。
(2)我校组建三级岗评审会,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例会申请,待省人社厅下发例会通知后方可召开评聘会,评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
2.基层单位推荐;
3.征求纪委意见;
4.学校评审推荐;
5.校内公示;
6.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例会申请;
7.召开评聘会;
8.评聘结果公示;
9.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
六、关于申报方式
本次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进行申报。
七、报送材料
1.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个人主要业绩,单位公章。
2.推荐报告,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及社会兼职、教科研成果及获奖、教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等方面。
3.加盖基层单位公章,提交《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材料1份。
4.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一式1份,内附职称证、身份证、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八、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16:00前
2.受理地点:办公楼231室
3.联 系 人:李庆喜 刘志浩
4.联系电话:80578235
5.邮箱:3553476986@qq.com
附件:
1.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
2.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推荐人业绩成果一览表
3.长春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条件
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