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教学干事岗位,1号考生、2号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合同制招聘(2)面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若考生分数相同,以所有考官打分总分高低进行排序。”1号考生总分575分,2号考生总分569分,因此1号考生面试成绩排序第一,2号考生排序第二。
2)工程训练中心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号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合同制招聘(2)面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拟公示5天,有异议的考生请联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5711130、85711133。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