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1号)文件要求,高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须先进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申报。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系列相应等级职称评聘条件要求的事业单位在编和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申报评聘的职称系列和专业须与申报人员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和专业领域保持一致,否则不得申报。
二、申报职称范围
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新闻系列、出版系列、卫生系列、职称激励性政策和机关分流人员和部队转业人员的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职称,其中“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须考试取得相关职称资格。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24时,其中申报系统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需在2023年2月10日前由单位(部门)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发至指定邮箱,人事处审核并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经各单位(部门)返还给相关人员并上传,同时提交《申报人信息审核表》(附件2),盖章签字后提交到人事处。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须满足我校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系统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无法参与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逾期未申报者责任自负。
申报网址: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具体详见附件1《职称信息化申报手册》。
四、申报程序
(一)吉林省人社厅信息化申报
1.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业绩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应电子版支撑材料后,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其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需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网上申报截止后将无法再增加或修改任何业绩信息。因此,要求相关职工填报的业绩成果准确全面,以免日后影响评审结果。
2.打印纸质版材料。个人将系统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下载后自行保存。并准备好业绩支撑材料(相关教学、科研业绩已在教务处或科研处备案的,无需提供支撑材料,未备案的需提交支撑材料),以备后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启动后提交。
3.信息化申报资格初审。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后提交省人社厅审核。
(二)2023年长春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
学校将依据吉林省人社厅信息化申报初审结果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上半年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将通知传达到本单位(部门)所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免影响教职工参加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参加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程序之一,请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完成申报工作。
3.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在系统中填写的业绩成果内容应符合申报条件及时间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及时间要求的业绩材料无需填写。
六、申报过程几点说明
(一)绑定学校
填报之前,需要先与学校绑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向学校发起绑定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个人与单位绑定成功方可开始申报。具体绑定操作参考《职称信息化申报手册》。
学校组织机构代码: 12220000E58554358Q
(二)各模块信息填写说明
注:各模块信息尽量填全,不要空,否则生成的表格会有空白部分,影响表格展示效果。
1.基本信息
(1)个人身份:业单位外聘、事业单位在编
(2)单位类型:省直事业
(3)工作属性:科研、应用、转化、管理、辅助、其他
申报教师系列、思政系列:统一填写“科研”
申报实验系列、图书系列:统一填写“辅助”
申报研究系列:统一填写“管理”
(4)申报类别:
正常、同级改职
(5)申报专业范围:
“从事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范围”保持一致,作为电子职称证专业名称的依据。
2.学习工作经历
(1)教育经历
把最高学历信息和参评学历信息都填上,各项信息要填全。
(2)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中,必须有长春工程学院的工作经历。
3.技术成果信息
论文信息、项目研究、专利信息、工作报告、创新技术改革方法
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4.工作业绩信息
年度考核情况(5年)、本职工作完成情况(文字)、行业认可情况(文字)、基层服务工作经历(文字)、其他业绩成果(文字)
近五年考核结果:填写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考核结果。不涉及的年份填“其他”。例:若申报人员于2019年入职,入职我校前无工作经历,则2018年的考核结果填“其他”;若申报人员于2019年入职,入职我校前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则2018年的考核结果填原来单位的考核结果。
5.荣誉奖惩信息
荣誉奖励情况、惩罚处分情况。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附件材料上传
1.身份证:必传
2.职称证: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必传
3.聘任文件: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4.继续教育证书: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必传
6.劳动合同: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7.单位公示表:必传
8.事业单位聘任备案表(工资审批表):必传
9.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10.破格推荐材料: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11.执业资格证书: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12.其他证明材料: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13.在县(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证明材料(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依据个人实际情况。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庆喜 刘志浩
2.联系电话:80578235
3.邮箱:3553476986@qq.com
4.微信群:
附件:
1.《职称信息化申报手册》
2.《申报人信息审核表》
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