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渠道:
1.信函举报: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办公楼235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邮件举报:dwjsgzb@ccit.edu.cn
二、举报须知:
1.被举报人应为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其他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者。(具体受理内容请参照《长春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对师德失范行为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做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3.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
4.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5.举报人需告知可反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