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30号)文件精神和吉林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国(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学位证书或海外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纪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地、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重点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2023年重点支持汽车产业、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三、推荐名额和资助额度
1.我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资助额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比例1:1的配套资金。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函2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并提供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报表3份。《高层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册3份。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4.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推荐人业绩成果一览表2份(详见附件3)。
5.申报人承诺书3份。(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是国家支持留学人员回国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认真把握资助重点,切实将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人才推荐上来。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部门)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3.申报人现从事的科研项目或拟将开展的科研工作如为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4.申报人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标清证明材料目录。
5.相关纸质、电子材料请于2月24日16:00前交到人事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刚 沈文舒
电 话:13756108090 18844093951(微信同步)
邮 箱:ccgcxy2021@163.com
附件:
1.高层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
3.2023年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资助推荐申报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