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2年职称评聘工作基层单位工作小组通知
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长工院字〔2021〕12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程序,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现成立2022年职称评聘工作基层单位工作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层单位工作小组分组及组成人数
根据本次职称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学校确定基层单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小组)数量为17个(具体分组详见附件1),其中应用技术学院、吉林应急管理学院和BIM技术产业学院等3个教学单位组成1个基层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研究、各辅系列)不成立基层小组。
二、基层小组成员组成结构及要求
1.各基层小组组成人数为7至11人。
2.基层小组组长由各教学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如行政负责人不能参加者,可按照下列顺序优先考虑: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班子成员、科研平台负责人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3.基层小组成员由公共评委和专业评委组成,公共评委由各教学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行政负责人、基层党组织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和科研副院长组成。专业评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平台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组成,并抽签产生,其中抽签选出的学术分委员会成员需包含各学科成员。
4.基层小组成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比不少于2/3。
5.基层小组成员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可在相关、相近学科分学术委员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委员中拟定本基层小组成员。
三、相关要求
请各基层小组将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签字密封后送到人事处技术干部科。
1.时间:11月10日16:00前
2.地点:人事处办公楼231室
3.联系人:李庆喜 刘志浩
4.联系电话:80578235
5.邮箱:ccgcxy2021@163.com
附件:
1.学校基层单位工作小组分组情况表
2.基层单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模板
人事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