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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5-17 23:07  

                    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转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省家政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家政服务业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4. 具有丰富的家政服务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一般应从事家政行业行政监管、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5. 无违纪违法、学术造假等不良信用记录;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本领域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家政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3.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关处室副处级(含副处)以上职务,市(州)及以下机关可放宽至副科级(含副科)以上职务;

4. 从事家政服务领域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5. 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二、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发挥决策咨询、课题调研、项目评选、效果评估等工作职能。

1.工作规划。参加家政服务业方面政策、规划的调研、制定、论证并提出建议。

2.项目评审。参加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评审。

3. 政策宣传。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相关家政服务业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家政服务业工作氛围。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需填写《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登记表(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附件1)和《吉林省家政服务业专家统计表》(附件2),提交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各3份

2.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17日下班前交到人事处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海梅 李庆喜

电 话:043180578235

邮 箱:1422159177@qq.com

附件:

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登记表(省级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

2.吉林省家政服务业专家统计表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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