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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5-17 22:58  

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0年9月以前新接收到教师岗位工作的教师、新调转到教师岗位工作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称“申请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1),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无论是“必选项”,还是“可选项”,均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辅导员“任教学科”填写思想政治教育);“档案号”由学校统一编排填写录入。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二)现场确认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缴纳费用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5.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3.博士学位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学位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体格检查

我校备案的体检指定医院为吉林省中医院二部(二道区深圳街185号,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处)。将《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1)打印粘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后,到人事处加盖公章,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要求:指定医院接待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0:00,参检人员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102室)登记后,按照体检表要求进行体检(不可空项)。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事项

时间安排

备注

体检前体检表盖章

10月10日、12日

提前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

网报

10月10日-15日

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体格检查

10月13日-22日

周六周日除外

现场确认

10月23日-24日

按要求报送所有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于10月24日下班前,按以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将申请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报送人事处937。

联系人:李庆喜

联系电话:(0431)80578235

附件:

1.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人事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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