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
(省突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省突专家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主要为现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其他各类创新、创业、创优人才。
我省第十三批和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且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原则上年龄应为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原则上申报业绩应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类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或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
(2)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是“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或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的前6位获奖者、两项二等奖中的前6位获奖者、三项三等奖中的前3位获奖者。
(3)在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社会影响的;或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的;或是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奖者。
(4)学术学科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的(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5)参与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引进等研究任务,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在教书育人方面得到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表彰认定成绩显著的;或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7)医术精湛高超,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享有盛誉的;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引进、创新、推广和服务等方面,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等做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是“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获得者。
(9)在信息、金融、财会、经贸、法律、公共管理等领域,参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并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特殊贡献的。
(10)在宣传出版、文化旅游、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显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或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1)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取得国际级竞赛前三名、全国运动会第一名或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队(员)的著名教练员。
2.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业绩突出,影响广泛。获得过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吉林技能名师等荣誉称号。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在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国家专利。
(3)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在本职业(工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3.创新、创业、创优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三创”人才应为在科技成果省内转化、脱贫攻坚一线、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公认人才。原则上不受年龄、身份、学历、职称等相关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限制。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里推荐名额:专业技术类人才1人; 高技能人才1人;“三创”人才1人。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基层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推荐,确定初步人选;
4.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5.校园网公示;
6.上报人社厅评审;
7.按照人社厅要求统一参加答辩考核。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络化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报人请到http:// jlzj.neepu.edu.cn进行申报、审核,经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生成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人事处。
(二)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1份,由推荐人所在部门填写。
2.申报表格。申报人员填报《吉林省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推荐人选申请表》一式8份及《吉林省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8份(附电子版),并标注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条款。
3.申报材料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册2份(须标注目录),不超过30页,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包括《吉林省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省突专家)推荐人选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复印件,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成果、论文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须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三创”人才成果转化效益、经济效益等需提供相关税务部门纳税证明等佐证材料;脱贫攻坚贡献突出人员需提供扶贫办、帮扶对象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三创”人才也应提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突出贡献业绩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5月6日上午;
2.申报地点:人事外937室;
3.联系人:张海梅 李庆喜;
4.联系电话:85711417。
人事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