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我校2018年合同制招聘的报名与初审程序已完毕,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2)》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9日(本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专科(高职)、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特殊岗位需求的携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至学校第七教学楼9楼937室人事处人事与人才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85711130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