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合同制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我校2018年合同制招聘即将进入面试阶段,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1)》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涉及的考生包含:教学干事(二)笔试通过的11名人员,以及教学干事(一)、会计、档案管理、参考咨询员、国际学生公寓管理员等岗位初步报名通过的人员。
请相关考生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特殊岗位需求的携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至学校第七教学楼9楼920室人事处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85711130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8
年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