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
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2017年度生育后可申请生育护理补贴(配偶无工作可同时申请围产补贴)。
2.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女职工2017年度生育的后可申请围产期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17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3850元,围产期补贴标准为300元。
三、申请的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详见附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无工作男职工配偶领取补贴,须同时提供女方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2.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各种证件及有关材料的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修改或开具有效证明。
3.申请人员需于
2017年
11月
9日
下班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929室。
4.联系电话:85711131。
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xls
人事处
2017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