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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的通知
2017-10-27 10:45  

关于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

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2017年度生育后可申请生育护理补贴(配偶无工作可同时申请围产补贴)。

2.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女职工2017年度生育的后可申请围产期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17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3850元,围产期补贴标准为300元。

三、申请的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详见附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无工作男职工配偶领取补贴,须同时提供女方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2.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各种证件及有关材料的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修改或开具有效证明  

3.申请人员需于 2017119下班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929室。  

4.联系电话:85711131

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xls

                                 

人事处

                              2017 年10 月27

附件【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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