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14号公告)的考生,请本人于
2016年
12月
1日
(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九楼7922室进行资格复审、发放试题(专业课考生)及通知考试形式。
资格复审要求:本人须携带14号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复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人事处不再另行通知。
收到此通知的考生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回复邮件至邮箱:rszp@ccit.edu.cn。
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431-85711130,联系人:
纪
老师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6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