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保险退保后办理此项业务。
2、职工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
3、如果职工配偶行动不便,可以与人事处劳资科电话沟通后,由子女代办。代办人需出具职工配偶委托代办申请、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如果配偶已经去世,则由职工的所有子女全部到场办理,如果子女在外地或行动不便,需出具委托代办申请,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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