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工程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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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认定办法(试行)》已于2022年11月8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认定办法(试行)
长春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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