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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暂行)》已于2021年11月18日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暂行)
长春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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