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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2017-04-12 15: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171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发展工作计划,现将选派教师参加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派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拟推荐1名教师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

三、访问学校及导师的选择

1.教育部提供132所高校供教师选择(请见附件1);

2.导师须选择导师信息库中的导师,点击网页http://cce.whu.edu.cn/szpx/,进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填写相关信息(项目名称栏选择“青年骨干项目”)后点击提交,会出现需要选择导师一览表。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遴选工作;

2. 为提高录取率,申报教师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详见附件2),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  

3.提交材料

《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

《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时间

2017 418 下班前交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张海梅;联系电话:85711438;地点:七教7920)。

附件.rar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 412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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