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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2016-12-13 10:59  

 

 

各教学单位:

为了培养教师的国际化视野,有效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在较高层次上开展教学、科研合作研究,学校将选派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赴国外研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7-2018年度(期限1年)。

二、研修地点及内容

根据教师专业需求,自行拟定国外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内容须与所在单位学科发展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选派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遴选,学校拟遴选3名教师赴国外研修。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选派的教师要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有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较高,口语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对外交往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理解和应用能力。 

3.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较强。

4.各教学单位将选派教师信息的电子版于1214日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517792206qq.com

 

长春工程学院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xls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1212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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