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兼职教师资源的构建,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2013年教学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外聘兼职教师资源信息库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兼职教师的条件请详见《长春工程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长工院教[2006]2号)的规定。
二、兼职教师的范围
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不少于6名)企事业或工程单位兼职教师的要求,储备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型教师库,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每个专业不少于2名985或211重点院校兼职教师的要求,储备一批理论水平高的高校兼职教授库,加强与重点院校的横向联系,强化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兼职教师资源库的建设,并在兼职教师的建、管、用等方面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要做到信息全面、材料齐全、真实可信,入库教师可随时承担各专业分配的工作任务,履行兼职教师职责。
3.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采用电子信息库和纸质信息库两种形式,请各教学单位将长春工程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审批登记表(见附件1)、兼职教师资源库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张海梅,电话:85711124,地点:第七教学楼7808)。
附件:1:外聘教师登记表.doc
2:长春工程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统计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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