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教研室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研室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直接肩负着组织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进行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相关实验室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管理,现组织开展对教研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教学单位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目前正常开展工作的所有教研室。
二、统计内容
具体统计内容见《长春工程学院教研室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研究教研室设置,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教研室基本信息统计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请将《长春工程学院教研室基本信息统计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于2016年5月2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地点:7808室,联系人:张海梅,电话:85711124)。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教研室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