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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大赛的通知
2015-06-26 14:14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和高校学生正书书法大赛的通知》(吉语委办字〔2015〕6号)文件精神,推动书法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书法艺术,繁荣汉字书写文化,提高广大师生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意识,学校现组织申报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书法教师组包括我校全体教师。

二、组织方式

参赛教师自由参加比赛。

三、书写内容

大赛分硬笔字和毛笔字两个类别,书体分楷书、行楷书和隶书三种。作品内容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认真落款并钤印。作品内容若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

书法创作内容要积极向上体现正能量,唐诗宋词、名联、格言警句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硬笔字作品不得少于40字,毛笔字作品不得少于10字,内容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落款和署名不计入作品字数。

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竖式为宜。硬笔作品统一使用A4纸。书写形式不限,但要符合汉字规范书写的行款规则。作品要有落款并加盖印章,软笔书法作品落款不受书体限制。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

2.参赛教师上报作品时要填好作品登记卡(附件2),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时请使用真实姓名等信息,并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3.参赛作品每人限投一件。

五、奖项设置

省书法教师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获优秀奖以上者作为加入吉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获得一、二、三等奖将有机会成为吉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各书体委员,获一、二、三等奖的书法教师将作为命名书法名师的条件之一。

六、时间安排

请参赛教师将参赛作品、登记卡及作品登记表于2015年9月7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地点:7808;电话:85711124;联系人:张海梅)。

附件:

1.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和高校学生正书书法大赛参赛作品表.xls

2.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和高校学生正书书法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xls

3.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委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二届书法教师和高校学生正书书法大赛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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