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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高校教师赴荷兰参加教育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2015-03-30 10:29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吉林省高校教师赴荷兰参加教育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高校教师赴荷兰参加教育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吉教师处函[2015]2号)转发给你们,教育厅将于8月中旬选派部分省属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赴荷兰进行为期14天的“教育技术”培训,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选拔,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教学单位选报一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具有较好英语基础和教育技术研究能力的骨干教师,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含),副高级以上职称。参培人员培训后能对我校教育技术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全校的教育技术教学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2.推荐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务必于明天(3月31日)上午12:00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地点:7808,联系人:张海梅,电话:85711124)。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吉林省高校教师赴荷兰参加教育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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