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集2025年度校级荣誉表彰材料及规范2026年度荣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严格落实《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校级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长工院党字〔2025〕25号)要求,规范校级荣誉材料归档管理,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荣誉表彰材料收集工作,并就2026年度校级荣誉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校级荣誉表彰材料收集要求

(一)收集范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依据《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校级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长工院党字〔2025〕25号)评定的全部校级荣誉(含集体类荣誉、综合类个人荣誉、专项类个人荣誉,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清单

1.正式表彰文件扫描件:校级荣誉表彰决定PDF电子版1份;

2.汇总表: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度校级荣誉获奖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

3.获奖证书扫描件:按获奖名单顺序整理为PDF电子版,清晰可辨;

4.评选工作小结:Word电子版,简要说明评选组织流程、名额核定、评审过程、表彰结果。

(三)报送时限

各校级荣誉业务归口部门,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报送,逾期将影响年度荣誉归档。

(四)报送方式

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580020713@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部门+2025年度校级荣誉表彰材料。

二、2026年度校级荣誉材料报送提醒

2026年校级荣誉材料报送采用实时报送管理。

1.报送主体:各校级荣誉业务归口部门;

2.报送时限:须在2026年度校级荣誉表彰决定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表彰材料报送;

3.报送材料:与2025年度材料清单一致(正式表彰文件扫描件、获奖汇总表、证书扫描件、评选小结);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本领域2025年度校级荣誉,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无遗漏;

2.仅报送学校认定的校级荣誉材料,部门级表彰材料不在本次收集范围;

3.2026年度须严格执行15个工作日报送时限,杜绝逾期报送、材料缺失等情况。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80578283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校级荣誉称号管理目录

2.2025年度校级荣誉获奖名单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22日

 

长春工程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师德师风问题投诉电话:0431-8057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