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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赴港教学建设与改革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6-09-29 13:38  

关于举办赴港教学建设与改革

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融合,不断提高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举办赴港教学建设与改革研修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本科通识教育理念与改革设计;

2.本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

3.现代大学教学模式与方法;

4.大学教师教学与学术发展;

5.大学生创新与创业;

6.课堂观摩、研讨与相关学院对接。

二、研修地点

香港中文大学。

三、研修时间

2016年11月20日—11月26日,为期7天。

四、研修对象及遴选条件

1.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管理能力强。

3.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学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推荐程序与相关安排

1.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上条件推荐1-2人,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赴港教学建设与改革研修项目汇总表》(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经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0月8日中午12:00点前交人事处(79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7792206@qq.com。联系人:张海梅,联系电话:8571 1131。

2.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始办理入港相关手续。

3.学校支持参与研修教师的学费、往返机票和住宿等相关费用。研修活动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研修经历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研修人员回校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或各自单位进行学习成果分享与交流,并将所学应用于学院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实践。

附件:

1.赴港教学建设与改革研修项目汇总表.doc

2.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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